2012年
6月
28日下午
3點,市律協公司法業務研究委員會舉辦的“對賭協議效力”研討會暨第二次“公司法日”活動在市律協
35樓報告廳舉行。
此次公司法日活動選擇了近期受到廣泛關注的對賭協議作為研討主題,并邀請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資深法官張鳳祥、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上海分會副秘書長黃文及上海交大財稅法、金融法專家許多奇教授作為嘉賓出席活動。
研討會由公司法業務研究委員會副主任吳冬律師、金迎新律師、秘書牟笛律師共同主持。130余名律師參加。吳冬律師首先簡要介紹了近期甘肅省高院針對對賭協議做出的判決,作為研討的背景。隨后張鳳祥法官、許多奇教授及黃文秘書長先后發表個人意見。嘉賓們均認為,甘肅高院在案件審理過程中未能充分注意對賭協議的公司法背景而僅僅從合同法角度予以分析,審理思路有失周延。與此同時,嘉賓對甘肅高院援引聯營法律規定裁判此案也提出了不同看法,指出聯營規定發端于改革開放初期、公司法、外資企業法等法律頒布以前,已難以適應現有的投資環境。
嘉賓演講之后,與會人員踴躍提出自己的看法與問題,與嘉賓進行互動,成為此次活動的一大亮點。會后,部分委員、律師對此次活動的內容和形式予以高度肯定,并期待下一次公司法日的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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