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6日,市律協國際貿易業務研究委員會舉辦了“紀念《紐約公約》頒布六十周年”研討會。本次研討會由市律協國際貿易業務研究委員會主任趙平律師主持。會議共吸引了律師、公司法務等30余人參加。
香港國際仲裁中心副秘書長,上海代表處主任楊玲女士以“國際仲裁的最佳實踐”為題,分享了《紐約公約》對立法、司法的重要影響。此外,楊玲女士還介紹了香港國際仲裁中心的組織結構、專業團隊以及受案情況等。
市律協國際貿易業務研究委員會副主任陳魯明律師的發言題目為“紐約公約在中國40年回顧”,回顧了中國仲裁近40年來的重要事件及時間節點,通過數據與真實案例介紹了中國當前承認與執行外國仲裁裁決的真實情況。
新加坡國際仲裁中心上海代表處主任劉潤東先生以“紐約公約對新加坡仲裁中心建設的經驗借鑒”為題,介紹了新加坡國際仲裁中心的飛速發展,他強調新仲重視裁決的質量,對裁決在中國的承認與執行密切關注。同時劉先生也介紹了新仲的基礎設施及工作流程。
上海市銀行業糾紛調解中心副主任丁薇薇女士與到場嘉賓介紹了上海銀行業糾紛調解中心的日常工作范圍及流程及今年的受案情況。她提到上海銀行業協會糾紛調解中心與法院、仲裁機構之間的交流與合作,調解作為糾紛解決機制中的重要一環勢必在未來起到更重要的作用。
最后,市律協國際貿易業務研究委員會主任趙平律師關于“《紐約公約》對中國仲裁法修改的啟示”的所思所想,提出《紐約公約》對中國仲裁法的修改起到借鑒意義,這種意義體現在方方面面,包括臨時仲裁、仲裁范圍、程序、實體要件等內容。中國仲裁法的修改應放寬對中國仲裁的種種限制與約束,起到助力仲裁發展的作用。
本次研討會重在介紹《紐約公約》對仲裁裁決承認與執行的重要意義,同時也介紹了國際知名仲裁機構裁決的承認與執行的基本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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