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3日下午,市律協醫療衛生業務研究委員會在律協第三會議室召開“器官捐獻知情同意書所涉法律問題座談會”。
本次研討會是應上海市紅十字會之請,針對該會正在起草的“上海市人體器官捐獻知情同意書”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研討,由市律協醫療衛生業務研究委員會主任盧意光律師主持。副主任沈濤、欒曉麗律師,委員陸夏巖、孫樂民、劉慶偉、趙薇、盧建五律師參加。
大家一致認為該份知情同意書從法律上講分為有效、無效、效力待定和附條件有效。從道德層面上講是很有意義的,可以挽救很多的生命,但是捐獻一定要無償,這樣可以杜絕人體器官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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