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中國律師制度恢復30周年,也是上海市律師協會恢復重建30周年。在上海律師業三十年來的恢復、重建和發展歷程中,上海市律師協會的會刊《上海律師》忠實地與上海律師風雨相隨,結伴同行,以理論研究、實務交流和業內外信息披露,記錄了上海律師的創業史和發展史,成為廣大律師的良師益友,見證了上海律師業三十年發展的光輝成就。
8月20日,市律協舉辦了以“見證、堅持、憧憬”為主題的從《上海律師》看上海律師業發展交流座談會,與會者以親身經歷滿懷豪情地回顧歷史,展望未來,講述艱難創辦的崢嶸歲月,暢談改革創新的艱苦歷程,憧憬與時俱進地辦好刊物為上海律師業的科學發展搖旗吶喊、擂鼓助威的美好前景。主持座談會的市律協副會長、對外宣傳與聯絡委員會主任、《上海律師》主編陳乃蔚同大家一起回顧了《上海律師》雜志不平凡的發展歷程。1981年春,市律協根據司法部1980年10月召開的全國律師工作會議的精神,為了通報律師執業機構的組建情況,總結交流經驗,討論典型案例,探討法律疑難問題,并幫助律師進行政治和業務學習,打算創辦《上海律師》;同年4月27日,市司法局第10次辦公會議經過研究,同意市律協出版《上海律師》,并提出“暫以簡報形式編排”;同年5月13日,由市律協主辦的內部刊物《上海律師》第1期出版。
1991年,《上海律師》實行改版,把不定期的簡報形式,改為每月一期、定期發行的內部刊物,并擴大了發行量,做到全市律師人手一冊;但封面與內頁均為白紙,俗稱“白皮書”。1996年,《上海律師》的封二、封三增印了反映市律協及上海律師界各種活動的彩色照片,使刊物內容更加充實、豐富多彩。跨入新世紀后,《上海律師》不斷在內容、形式上進行改進與補充,陸續增加改革與發展、健康知識等欄目,力求通過雜志全面反映律師業的發展與成果,不斷加強對律師業的宣傳和形象塑造以及對律師執業經驗的總結與推廣;2005年,又一次進行全新改版,引入專業團隊對《上海律師》進行編輯包裝,在全國律師行業刊物中獲得了廣泛的認可;近幾年來,《上海律師》始終堅持“為本行業指導工作和交流信息之用”的辦刊理念,加大改革創新力度,無論在內容、欄目結構上,還是在版式、封面設計上,都逐漸向專業刊物邁進,使之成為理論研討、信息發布的交流平臺,展現海派律師的文化平臺,體現上海律師業成就的展示平臺。
陳乃蔚副會長發表了熱情洋溢的講話,他說:今天的交流座談會,是紀念中國律師制度恢復30周年暨上海市律師協會恢復重建30周年系列活動的重要內容,希望能夠用這種樸素的方式,一同“憶往昔,謀發展”,一同見證上海律師業發展的軌跡,也一同憧憬上海律師業發展的美好明天。《上海律師》作為行業內刊,創刊30年以來,為發展上海律師業務和提高律師的素質作出了貢獻。在座各位大多是《上海律師》出版刊印30年來的元老和功臣,《上海律師》能夠“三十而立”,能夠迄今刊印662期,能夠獲得社會各界的美譽,與在座的各位是密不可分的,軍功章里絕對有大家的功勞。作為現任總編,我要向大家表達最真摯的感謝,感謝你們曾經的艱苦付出,才有了《上海律師》的今天;感謝你們一如既往的支持,《上海律師》才能不斷發展。
座談會上,老會長王文正坦陳感慨:有了律師協會,就有了《上海律師》;眾人拾柴火焰高,辦好刊物靠大家。第六屆上海律協會長朱洪超披露心聲:自從1999年建立了東方律師網,就形成了《上海律師》面向律師、東方律師網面向社會、《上海律協簡報》面向理事和領導的格局,對上海律師的宣傳從平面走向立體;《上海律師》已成為宣傳律師的窗口,交流業務的平臺。市律協副秘書長劉小禾抒發情懷:第一期《上海律師》是我一個字一個字地打印出來的,我伴隨著《上海律師》成長并走向成熟;多年來,參與編委會工作,通過組稿、約稿結識了許多律師朋友,并有幸最先拜讀他們的佳作,受益匪淺。盧灣區司法局局長張巍作了題為“傳承百年海派律師精神,培育打造上海律師文化”的長篇發言,她興奮地報告了一個好消息:經過不懈努力,尋訪到了原中華民國上海律師公會的舊址——復興中路301號中國工商銀行盧灣支行大樓(原貝勒路572號),并已被登記為不可移動文物予以保護。張巍說:1912年12月8日,上海近現代歷史上第一個律師同業組織——上海律師公會成立,1929年10月正式入駐貝勒路572號大樓辦公,史良、沈鈞儒、沙千里、楊蔭杭、鄒韜奮、張志讓、江一平等著名律師都曾在此執業和生活;自上海律師公會誕生之日起,上海律師就為“匡扶正義、建立法治”的理想而奮斗,為推動中國社會進步和推進民主政治進程留下了濃墨重彩的一筆。座談會上,鄒佳萊、唐公民、王俊民、潘躍新、毛柏根、朱樹英、周天平、岳文輝、李志強等律師也相繼發言,暢談感受,并提出了許多寶貴建議。
風雨三十年,彈指一揮間。市律協會長、《上海律師》編委會主任劉正東作了總結發言,他首先向關心、支持《上海律師》發展的歷屆協會領導、分管會長、編委會成員和主編、撰稿人、投稿人等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謝!并就進一步辦好《上海律師》、加強律師宣傳工作提出幾點要求:第一,在定位上要牢牢把握是律師的刊物、是行業的刊物、是內部的刊物;第二,在內容上要堅持專業交流、經驗交流、信息交流并重,圍繞熱點、疑難、新型法律問題多做文章;第三,在目標上要注重指導性、啟發性、實用性,多介紹和宣傳辦案技巧、營銷策略和成長經驗等;第四,在發行上要有選擇性、目的性、影響性,從業內到業外、基層到高層,讓廣大律師和社會相關方面更多更好的認識和了解上海律師及律師協會的工作與作用,擴大影響力。總之,要力爭將《上海律師》辦成律師滿意、非律師愛看的期刊式會刊,成為律師身邊的和有關領導辦公桌上常見的刊物,為推進上海律師業的科學發展作出更大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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