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10日下午,上海律協現代物流專業委員會主辦的“現代物流律師實務”執業技能培訓班在華東政法大學40號樓小禮堂圓滿舉行。本次活動吸引了191名律師、企業代表及行業人士參與,聚焦復雜國際經貿環境下的物流法律實務,助力律師提升專業服務能力。
隨著全球電子商務的蓬勃發展,跨境電商已成為國際貿易的重要形態,其物流模式呈現出“小批量、多批次、高頻率、全鏈路”的鮮明特點。與之相伴,跨境電商物流環節中的法律糾紛也日益增多,涉及合同性質認定、費用爭議、貨損責任、海關合規、保險理賠以及新興的“雙清包稅”“買單出口”等復雜問題。上海律協現代物流專業委員會委員、北京市京師(上海)律師事務所海事海商與航運金融法律事務部主任吳亞蘭律師主講“跨境電商物流糾紛律師實務”專題講座。吳亞蘭律師結合其多年在貨運物流、海事海商及國際貿易領域的豐富實務經驗,從跨境電商物流模式切入,系統梳理了相關法律法規,深入剖析了涉海運物流服務合同的性質認定難題,并通過多個典型案例,生動闡釋了糾紛處理的核心思路與裁判規則。
一、 跨境電商物流模式、特點及其法律挑戰
講座伊始,吳亞蘭律師首先梳理了當前主流的跨境電商物流模式,主要包括“直郵模式”與“直郵+海外倉模式”。
在直郵模式下,貨物從賣家處發出,經國內攬收、運輸、出口報關、國際干線運輸、目的國清關,最終配送給海外消費者,形成一個連續的跨境運輸鏈條。而在“直郵+海外倉”模式下,物流服務商不僅負責將貨物運至目的國,還提供海外倉儲、庫存管理、本地配送乃至退換貨處理等一體化服務,后一階段的倉儲配送服務相對獨立,可能構成獨立的服務合同關系。
吳亞蘭律師指出,跨境電商物流具有三大顯著特點,也構成了其法律糾紛的多發地帶:
1、包裹化、拼箱出運:貨物通常以小件、散貨形式通過拼箱(LCL)方式運輸。這導致同一集裝箱內貨物歸屬眾多貨主,一旦發生貨損、查驗或滯港,責任劃分與損失認定極為復雜。拼箱業務不等于共用報關單,每個貨主的報關手續獨立,進一步增加了操作環節與風險點。
2、全程化、鏈路長、環節多:物流服務商往往承擔從“門到門”甚至“端到端”的全流程服務,涵蓋攬收、國內運輸、報關、國際運輸、目的港清關、倉儲、配送等多個環節。長鏈條意味著風險環節增多,任一節點的延誤、差錯或事故都可能引發全線糾紛,且事實證明與責任溯源難度大。特別是尾程配送環節,直接關聯消費者體驗與賣家商譽,糾紛頻發。“雙清包稅”與“買單出口”等特殊業務模式,更是在清關環節埋下了合規風險與爭議隱患。
3、定制化、深度嵌入:物流服務常需根據電商平臺(如Amazon FBA)的特定政策進行定制。物流服務商提供的海外倉、貼標、配送等服務深度介入賣家的銷售鏈條,其服務質量直接影響賣家的運營績效與消費者滿意度,使得物流合同超越了單純的運輸范疇,成為電商供應鏈的關鍵組成部分。
針對“雙清包稅”和“買單出口”這兩個行業常見但風險高企的操作,吳亞蘭律師進行了重點剖析。“雙清包稅”指物流方包辦起運國與目的國清關并包繳稅費,易引發偽報品名、低報價格、夾帶違禁品等違法違規行為,甚至涉及“灰色清關”,導致貨物被扣、罰沒及刑事風險。“買單出口”則是無進出口權賣家購買他人單證報關,雖完成貨物出口,但貿易關系不真實,無法合法退稅,且常伴隨偽報信息、虛構貿易、騙取補貼等違法行為,法律風險極大。吳亞蘭律師提醒,隨著我國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的取消,企業獲取進出口權門檻降低,應盡量規范運營,避免使用高風險的非正規通道。
二、 跨境電商物流糾紛的法律適用與合同性質辨析
面對跨境電商物流糾紛,首要且核心的難點在于法律關系的定性。吳亞蘭律師指出,這直接決定了案件案由、法律適用及各方權利義務。
在國內法層面,《民法典》《海商法》《電子商務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海上貨運代理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以下簡稱《貨代司法解釋》)等構成基礎法律框架。在國際法層面,則可能涉及《海牙-維斯比規則》《漢堡規則》《華沙公約》《蒙特利爾公約》以及《國際貨協》(CMIC)、《國際貨約》(CIM)等國際運輸公約,其適用取決于運輸區段、當事人約定及締約國情況。
吳亞蘭律師重點分析了涉海運的跨境電商物流服務合同的性質。實踐中,物流服務商的法律地位可能呈現多重角色:作為代理人(貨運代理)、作為當事人(多式聯運經營人、無船承運人、締約承運人、實際承運人)或其他合同當事人。
對于“直郵模式”,司法實務中逐漸傾向于將其認定為包含國際貨物多式聯運在內的混合合同,且多式聯運合同居于核心地位。單純的“海上貨運代理合同”定性難以涵蓋物流商通常承擔的全程運輸組織責任以及其在貨損索賠、費用收取等方面與代理角色的顯著差異。例如,在貨運代理合同下,代理人負有報告義務,委托人享有任意解除權,但這些規則在跨境電商物流的全程包干模式下往往難以適用或會產生困境。
對于“直郵+海外倉模式”,吳亞蘭律師認為其構成了兩個相對獨立部分的“聯立”:第一部分是前述以多式聯運為核心的混合合同;第二部分則是包含倉儲、配送、貼標等在內的綜合性服務合同,同樣屬于混合合同。
為佐證這一觀點,吳亞蘭律師引用了“廣東某實業發展有限公司訴某物流科技公司等國際貨物多式聯運合同糾紛案”。該案中,法院明確認定涉案跨境電商物流合同屬于國際貨物多式聯運合同與倉儲合同、海上貨運代理合同的混合。因貨損發生于海運區段,故案由定為國際貨物多式聯運合同糾紛,并據此確定承運人賠償責任。
在法律適用上,吳亞蘭律師強調應遵循“區分關系、分別適用”的原則。對于合同中可識別的典型合同部分(如運輸、倉儲、委托),適用《民法典》或《海商法》中相關有名合同的規定。對于非典型(無名)合同部分,則可依據《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七條,參照適用最相類似合同的規定,或適用民法典合同編通則。當糾紛環節難以精確對應或涉及混合責任時,鑒于運輸在多式聯運合同中的核心地位,可考慮整體參照適用運輸合同或多式聯運合同的相關規定。
三、 典型案例剖析與爭議焦點精解
結合寧波海事法院等機構發布的統計數據(2021-2024年),吳亞蘭律師指出,跨境電商物流糾紛爭議焦點高度集中,其中代理運費糾紛占比近80%,貨損糾紛占比約12.8%,其余涉及滯銷費、碼頭費、報關費、倉儲費等。她選取了數類具有代表性的案例進行深度解析:
(一) 費用爭議:“全包價”外的額外費用承擔
吳亞蘭律師展示了一個典型案例:物流商在貨物到港后,以產生“滯留滯銷費”為由,拒絕辦理清關提貨,迫使貨主支付高額費用。貨主主張雙方約定為“包干費用”,物流商無權額外收取;且該費用系因物流商違約或操作不當產生,即使非包干,亦應由物流商自擔;物流商以扣押貨物相要挾,構成脅迫。此類糾紛核心在于合同約定是否確為“包干”、額外費用產生的真實原因與合理性、以及債權人行使權利方式的合法性。
(二) 注意義務與過錯分擔:報關信息錯誤導致的關稅損失
在“寧波億某公司訴一諾某公司海上貨運代理合同糾紛案”中,因雙方溝通誤解,導致貨物報關數量遠高于實際,產生多余關稅。法院認定雙方均有過錯:委托人(賣家)有責任提供準確、清晰的報關信息;受托人(貨代)負有謹慎核實、專業處理的義務。最終根據過錯程度酌定雙方分擔損失。該案揭示了跨境電商拼箱貨模式下,委托人與受托人在信息傳遞與核實上的共同責任。
(三) 概括性委托下的代理人勤勉義務
“中亞寶某公司寧波分公司訴黑某公司案”涉及疫情等特殊時期海外倉免倉期政策變動引發的費用糾紛。法院認為,即使代理事項繁多,代理人在未獲概括授權時,仍需盡到勤勉義務,包括:及時、準確傳遞目的港政策與費用信息;審慎選擇并監督目的港代理;及時向委托人提示風險;積極溝通以避免損失擴大。未盡此義務,代理人需承擔相應責任。
(四) 使用“跑水賬號”的極高風險
“泉州義某公司訴運某公司案”揭示了跨境電商物流中一種危險做法:物流服務商為降低成本,使用偽造或違規的UPS等快遞“跑水賬號”進行尾程配送。一旦被識別,貨物面臨扣留、銷毀風險,且運費可能被追繳。此類糾紛中,物流商需承擔因此給客戶造成的貨損責任,其本身亦面臨巨大的商業與法律風險。
(五) 留置權行使的嚴格限制
針對物流環節中常見的扣貨抵債現象,吳亞蘭律師系統分析了留置權的適用規則。在涉外案件中,首先需確定準據法(通常為動產所在地法)。適用中國法時,需區分民事留置與商事留置。依據《民法典》及擔保制度司法解釋,企業間行使商事留置權,若債權與留置財產非基于同一法律關系,則只能留置債務人所有的財產。在貨代環節,多式聯運經營人或貨代企業難以證明其占有的貨物屬于委托人(貨代)所有,若擅自留置真實貨主的貨物,可能構成無權留置,需承擔返還財產及賠償損失的責任。
四、 行業最新動態、風險預警與實務建議
講座最后部分,吳亞蘭律師聚焦于行業前沿與風險防范。她介紹了國內司法機構為應對跨境電商物流糾紛激增而建立的創新機制。例如,寧波海事法院構建了“1+3”行業風險預警機制,通過發布風險名單、利用多個平臺進行預警,提示市場主體審慎選擇交易對手。上海海事法院則發布了《關于物流電商平臺糾紛案件審理指南》,對平臺內經營者的身份進行精細劃分,并根據其實際法律角色(代理人或承運人)判定責任,為解決“身份識別”難題提供了司法指引。
吳亞蘭律師特別提醒關注政策變化對行業的巨大沖擊。她以2025年5月一則假設性但具有警示意義的動態為例:若美國取消對小額跨境包裹的關稅豁免并加征高額懲罰性關稅,將直接重擊采用直郵小包模式的跨境電商賣家,引發運費、成本、乃至商業模式的重構。物流與貿易企業必須密切關注主要目的國貿易政策、海關法規的變動。
展望未來,吳亞蘭律師指出跨境電商物流行業呈現“去中間化”、“出海加劇與全球布局”、“供應鏈深度整合”三大趨勢。這對物流企業的合規能力、全球化服務網絡、以及供應鏈綜合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在總結與互動環節,吳亞蘭律師針對參會者提出的關于電子證據認定、不同運輸區段法律銜接、物流責任險投保、以及新興市場國家法律查明等實務問題,進行了詳盡而專業的解答。她強調,處理跨境電商物流糾紛,律師必須秉持“全局視野、環節定位、精準定性”的原則,深入理解商業模式,靈活運用國內外法律,方能有效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
本次講座內容翔實、案例鮮活、見解深刻,不僅系統梳理了跨境電商物流法律實務的知識體系,更針對行業痛點與審判實踐提供了極具操作性的解決方案。吳亞蘭律師的精彩分享,為上海律師乃至整個物流法律實務界處理日益復雜的跨境電商糾紛提供了寶貴的智慧支持與行動指南。
上海律協現代物流專業委員會將繼續發揮專業平臺作用,密切關注物流領域的新業態、新問題,組織更多高質量的研討與交流活動,助力本市律師提升專業服務水平,共同促進物流法治環境的完善與行業健康發展。
(注:以上嘉賓觀點,根據錄音整理,未經本人審閱)
供稿:上海律協現代物流專業委員會
執筆:吳亞蘭 北京市京師(上海)律師事務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