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市政府法制辦公室對《上海市水上旅游管理辦法(草案)》征詢修改意見的要求,市律協行政法業務研究委員會組織征詢了委員意見后完成書面修改意見,并由市律協于9月4日提交市政府法制辦公室。
修改意見共計八條,涉及《草案》的“標準化建設”、“信息系統”、“財政資金投入”、“經營權的取得”、“非法經營水上旅游經營線路的處罰”和第三章“水上旅游線路經營權”、第六章“附則”等條文。
研究會主任、阮露魯所阮露魯律師,研究會委員、中大所葛建生律師、東方環發所錢來紅律師主要參與了此次修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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