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于近期審議通過了侵權責任法。侵權責任法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重要支架性法律,是民事立法的重要組成部分,與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密切相關。侵權責任法,對于保護民事主體合法權益,明確侵權責任,預防侵權行為,化解社會矛盾,減少民事糾紛,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具有重要的作用。
為幫助廣大律師正確理解這部法律的立法精神,及時更新專業知識,提高法律服務水平,準確適用法律,解決執業實踐中的熱點、難點問題,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決定于2010年1月29日至2010年2月1日在北京舉辦為期四天的“侵權責任法講座”。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講座內容及師資
本次講座的主要內容包括:
1.《侵權責任法》主要內容解析;
2.《侵權責任法》的理解與適用;
3.《侵權責任法》前沿和熱點問題探討;
4.《侵權責任法》司法實踐。
講座擬邀請著名民商法專家王利明先生、梁慧星先生,以及全國人大的立法專家、最高人民法院法官以及律師授課。講座內容詳實、權威闡釋、信息量大、具有理論性、實踐性和可操作性。
二、會務安排
(一)講座地點:
北京中苑賓館(西直門外高粱橋斜街18號,問詢電話:010-51568888)。可乘地鐵至西直門站下車轉乘運通105路、運通205路公共汽車中苑賓館站下車。從西直門地鐵站乘坐出租車到中苑賓館車費約10元。
(二)講座費用:
交費標準:全國律協會員1700元,非會員2100元。
為鼓勵廣大律師及其他人士積極參加學習,可在2010年1月22日之前通過銀行電匯方式付款或直接到全國律協財務室交費,交費標準為:全國律協會員1500元,非會員1900元。
以電匯方式交費者,請在匯款單上注明律師事務所名稱和參會者姓名,同時必須準確注明所需開具發票的付款單位名稱、項目內容(會議費或培訓費),并傳真至全國律協培訓部。謝絕郵局匯款!
注意:2010年1月22日之后切勿匯款!已交費但因故不能參加培訓者,全國律協會員退款1400元,非會員退款1800元。
本公告所稱“講座費用”包括專家授課費、會議費、會議資料費及講座期間的午餐費。講座期間其他費用自理。
(三)住宿安排:
1.如需住宿請在報名表上注明,由會務組代為預定,費用自理。
2.代定住宿地點為會議所在地,即北京中苑賓館(四星級)。
3.住宿標準:208元/人/床/送早餐(與他人合住),370元/標準間/天/送一人早餐。
(四)報名方式:
請在報名截止日期之前,將所附報名表傳真、發電子郵件或寄至全國律協培訓部,報名以收到全國律協培訓部郵件、傳真等回復為準。
報名截止時間:2010年1月22日(注意:因會場座位有限,將根據報名時間先后確定參會人員名單)。
電匯截止時間:2010年1月22日(以銀行匯出日為準)。
報到時間:2010年1月28日09:00—21:00(注意:已匯款者在報到時應出示匯款單收據復印件,執業律師請攜帶律師執業證)
具體授課時間:2010年1月29日—2月1日。
三、其他事項
(一)結業證:本次講座將發給40課時的結業證。
(二)邀請參加:為充分發揮培訓示范職能,全國律協繼續邀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律師協會選派主管培訓的負責人員一名參加講座,全國律協免除其注冊費(報到時以省、自治區、直轄市律師協會開具的介紹信為準)。
(三)地區扶持:為進一步加大對西部地區律師培訓工作的支持力度,重慶、內蒙、四川、云南、陜西、廣西、貴州、甘肅、青海、寧夏、新疆、西藏等十二個西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律師協會,可選派本省(區、市)經濟不發達地區的執業律師一名參加本次講座,全國律協免除其注冊費(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律師協會統一擬定名單并加蓋公章,于2010年1月22日之前報送至全國律協,講座報到時以該名單為準)。
聯系地址:北京東城區東四十條24號青藍大廈501A室
郵政編碼:100007
聯 系 人:馬玖芝、李 鯤
聯系電話:(010)84020218
聯系傳真:(010)64056110
E-mail:acla@163.com
戶 名:中華全國律師協會
開戶銀行:北京銀行紅星支行
帳 號:01090330400120105123069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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