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隨著疫情的逐步穩定,本市在一級應急響應不變、嚴厲防控措施不變情況下,已進入復工復產復市的關鍵階段。3月18日,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會議,會議指出,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增強緊迫感,加快建立同疫情防控相適應的經濟社會運行秩序,積極有序推進企事業單位復工復產,努力把疫情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限度。并強調,除湖北、北京以外,對于省內仍有中風險縣區的省份,要做好精準防控,有序恢復生產生活秩序。低風險地區之間的人員和貨物流動,必要的健康證明要做到全國互認,不得再設置障礙,不對人員采取隔離措施。
但目前由于本市的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維持至今,此前針對各類人員、社區、行業、公共場所、公共交通采取的多項嚴格一刀切的靜態防控措施在疫情形勢逐漸向好時也尚未明確調整,加上各區、街鎮、基層社區在實際防控工作中對于防控措施層層加碼,給復工復產復市造成了負面影響。例如,部分地區采取極端偏頗防控做法,導致返滬人員無法居住、不能及時到崗,快遞、外賣、中介、裝潢等服務型行業人員一律不能進入社區、單位,嚴重阻礙了復工復產復市工作的推進。
因此,為了貫徹落實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會議精神,統籌抓好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重點工作,結合當前本市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復市的實際情況,提出以下建議:
第一,在重點做好“外防輸入”的基礎上,對內逐步向下調整應急響應等級。建議先將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調整為二級響應,適時再向下調整,做好應急防控轉向常態防控準備。盡管響應等級與防控措施沒有法律上對應關系,但,根據防控成效下降響應等級,能夠發揮市級命令對各區、街鎮、基層社區的示范效應,提振各級政府和市場主體的信心,也為復工復產復市和經濟社會發展創造有利條件。
第二,根據國務院科學防治精準施策的要求,結合本市16個區的實際情況,科學劃分疫情風險等級,分區分級分類制定差異化防控策略,對于低風險地區,應全面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對于中風險區,應盡快有序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高風險地區,應繼續嚴格管控,根據疫情態勢逐步恢復生產生活秩序。
第三,對已經在實施的,由市政府疫情防控指揮部或領導小組發布的各項決定、通告、命令等以及市級各委辦局發布的指導意見等防控措施進行梳理和審查,并進行權威解釋,對于應急狀態下采取的、與復工復產復市存在沖突的嚴厲防控措施,應及時進行調整。
第四,以市級統一發布和要求的防控措施為標準,針對各區、街鎮、基層社區正在實施的、層層加碼的防控措施,例如辦公大樓、小區嚴格禁止外來人員入內,企業復工要求審批等,阻礙復工復產復市工作推進的,一律取消。
第五,對于防控措施的梳理和審查由市司法局牽頭市人大、市政協、檢察院等單位進行聯合大檢查,并以政府購買服務的形式,充分發揮《突發事件應對法》專業律師的作用,確認各項防控措施依法合規,并有利于復工復產復市工作的有效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