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單位:
隨著我國保險業的發展,保險公司可運用的資金、規范迅速擴大,部分保險公司的可投資金規模從十億到上千億不等。新修訂的《保險法》在規范保險業經營活動、防范經營風險、加強監督管理、保護消費者利益等方面做出了新的規定,更加符合WTO的基本原則。為進一步規范保險公司的經營行為,加強對被保險人利益的保護,加強和改善保險監管機構對保險市場的監管,有效防范和化解保險業風險,促進保險業持續穩定快速健康發展。我單位特舉辦“《保險法》解讀與實務操作高級研修班”,現將有關事項通知下:
一、參加對象
1、各級保險監督管理局、保險協會、保險學會政策法規部門負責人及
業務管理相關負責人員。
2、各保險公司、保險公估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法律部、業管部負責
人及相關管理人員。
二、研修內容
1、《保險法》修訂目的、原則、思路及頒布實施的意義;
2、新《保險法》的突出特點及起草修訂過程中的主要爭議與最終解決辦法;
3、保險合同相關疑難問題
①保險合同的成立與效力問題
②保險合同的最大誠信原則及其在審判實務中的適用
③保險合同的代位求償、締約過失責任
④保證保險合同與擔保合同的法律定性分析及其法律適用
⑤人身保險法律實務問題
⑥機動車輛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實務中的法律適用問題
4、如何規范財產保險條款
5、如何規范人身保險條款
6、保險資金運用模式的創新和投資渠道的拓寬
7、保險公司業務范圍的科學分類與劃分標準
8、快速發展的市場環境下保險條款費率的監管方式
9、監管機構對保險失信行為的處理
10、保險業不正當競爭的認定及監管
三、擬邀請《保險法》起草小組專家授課
袁 老師 全國人大法工委專家
吳慶寶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審判長、法學教授
管貽升 中央財經大學保險學院教授、中國保險市場研究中心副主任
四、授課時間
2009 年3月13日 --- 3 月15 日 上海
2009 年3 月14 日 --- 3 月16 日 南寧
五、報名辦法及費用
參加本期研修班每人需交納研修費1380元(含培訓費、資料費等);食宿統一安排,費用自理。報名回執表請傳真至會務處。
聯系人:賀 新 13261674987
郵 箱: skyhxedu@126.com
電 話:010-85408379
傳 真:010-58850992
中國人民大學公共政策研究院
二00九年二月二十五日
經研究選派下列同志參加學習: (單位蓋章)
單位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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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政編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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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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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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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性別 |
職 務 |
部 門 |
電 話 |
手 機 |
參加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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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賀 新 13261674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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