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師:
為加強世博會法律服務領域內的法律知識學習、律師業務研究、促進世博會法律服務執業技能交流,上海市律師協會世博法律研究委員會擬增補委員會委員?,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委員報名條件:
(一)我市執業律師,品行良好,未受過有效投訴或其他各種處分;
(二)有奉獻精神,熱心律協工作及研究委員會活動;
(三)在律師事務所執業3年以上或曾在行政機關、司法機關、教學科研單位、外國律師事務所和企業從事法律工作5年以上;
(四)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
(五)在相關專業法律領域具有較豐富的實務經驗、較高的研究能力和理論水平,如在期刊上發表過該領域法律專業文章、或承辦過某專業領域具有較大社會影響或行業內知名度的項目及/或案件、或者在相關專業領域獲得過榮譽稱號或獎勵;
(六)已獲得2010年上海世博會推薦法律服務供應商資格的律師事務所均可推薦1-2名律師加入世博法律研究委員會;
(七)已經為2010年世博會提供過或正在提供相關法律服務的律師事務所可推薦1-2名律師加入世博法律研究委員會。
二、報名方式
(一)采取自愿報名,并經所在律師事務所同意推薦的方式;
(二)認真填寫報名表格(必須打印,并加蓋公章),表格可下載(見附件二);
(三)請將打印好的表格,連同所發表的專業法律文章及其出處復印件或所承辦案件(項目)的相關法律文書復印件或榮譽稱號(獎勵)的證明文件復印件及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郵寄至上海市律師協會業務部;
三、委員產生方式:
(一)每個律師事務所擔任同一個業務研究委員會委員人數不得超過3名;
(二)委員名單最終由分管會長報會長會議議定。
四、報名時間:
即日起至2009年2月13日。
五、公布方式:
委員人選確定后,名單將在東方律師網上公布。
六、聯系方式:
地址:肇嘉浜路789號均瑤國際廣場33樓業務部
郵編:200032
聯系人:莊燕 潘瑜
電話:64030000-108/140
歡迎本市律師踴躍報名。報名的律師須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律協八屆理事會各業務研究委員會委員報名表
上海律協
2009年1月21日
附件二:上海律協八屆理事會各業務研究委員會委員報名表
(所有內容均需打印填寫,請勿手寫)
|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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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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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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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身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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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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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語語種
及 水 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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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執業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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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業證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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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區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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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單位及
職 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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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會兼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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榮譽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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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擬報專業委 員 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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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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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單位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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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 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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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 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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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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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經 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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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 成 績
專 業 特 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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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薦 意 見
單 位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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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蓋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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