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18日業務研究與職業培訓委員會會議通過)
1. 商標和我國商標法律制度概述
1.1 商標定義
商標是商品經濟的產物,是隨著商品生產和商品交換的發展而出現的。現代意義上的商標是指商品的生產者和經營者或者服務提供者,為了標明自己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與市場上其他生產者或經營者生產提供的類似商品或者服務的區別,在其商品或者服務上使用的一種標記。商標的主要特性是具有識別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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