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農民工已成為推動城市發展和建設的重要力量。近5年來,全國城市農民工數量以每年300萬的速度遞增,外出打工的農民工已經超過1.4億。農民工在城市從事著最累、最重、最危險的工作,為經濟的發展和城市的建設貢獻著自己的力量。與此同時,圍繞農民工的種種問題也日益凸顯,無論從社會地位、生存環境,還是從社會保障體系和自身的權利意識看,農民工都屬于弱勢群體。由于我國經濟發展不平衡、城鄉結構二元化、處于社會轉型期等多方面原因,農民工問題必將會在我國長期存在。為農民工維權,也將是一項長期、艱巨而繁重的工作。律師作為社會的法律人,作為促進改革開放和法治進步的一支重要的社會力量和受益群體,對關乎農民工基本權益的維護,有著難以推卸的責任。應當積極介入,并為推動律師參與農民工的權益保護工作盡一份力。
為此,今年6月30日--
本次會議主要議題包括:
1、如何從構建和諧社會的高度重視農民工維權工作,加強對這項工作的研究、指導、支持和宣傳?如何倡導和組織律師參與農民工維權活動,提高律師參與農民工維權活動的責任意識?如何從法制宣傳、講座、咨詢以及提供法律援助、辦理維權案件等活動入手,探索建立有效、可持續開展的農民工維權機制?
2、如何將開展農民工維權活動作為建設行業文化、樹立律師行業良好形象、創新并發展律師公益活動的重要內容?
3、如何加強與有關部門的聯系與合作,爭取司法行政機關的支持?如何與各級工會、勞動等機構建立密切的工作聯系,為律師的農民工維權工作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在律師協會工作中,如何對開展農民工維權的律師事務所和律師,在資金上給予扶助,在政策上給予傾斜,在工作中給予方便,在培訓等活動中給予照顧?
4、如何加強與政府法律援助機構的工作配合,逐步形成信息共享、工作互動、業務互補、互相配合、充分溝通的工作機制?
5、如何加強數據統計工作?如何了解掌握農民工維權事務的類型和特點,發現問題,分類指導,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情況?如何了解掌握律師開展這項工作的實際付出,從行業角度,量化和計算律師的社會公益活動,以有利于爭取國家和社會更多的理解和支持?
會上,國務院研究室鄧文奎、全國律協法律援助委員會副主任佟麗華、北京律協農村法律事務委員會閻建國、全國律協勞動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智、北京大學
鄧文奎認為,農民工目前在中國是最大的弱勢群體,30%在制造業,23%在建筑業,22%在服務業。維護農民工權益存在的主要問題是:1、收入偏低,工資增長緩慢;2、工資被拖欠現象嚴重;3、超時工作現象普遍;4、缺乏勞動安全、勞動衛生以及社會保障等。他建議,在社會管理體制上,比如戶籍制度上進行改革,在體制上保護農民工權益;同時律師維權不應僅僅停留在工傷和討薪上,還應在教育、住房等方面有所作為;在農民工維權上,要多部門聯合,比如工會、勞動保障部門、法律援助中心等要聯合起來維護農民工權益。
佟麗華認為,在國外早已有了公益律師的概念,比如美國約100萬名律師中有1萬名專職公益律師,但在國內律師業中從事公益訴訟的律師屈指可數。在律師維護農民工工作模式上可以采用設立有法人資格的農民工法律援助站或設立專門的農民工維權律師事務所的方式。在資金問題上,可以由各地方律師協會支持,慈善組織支持,或政府部門支持的方式解決。機構設置一名專職律師,并招聘部分年輕律師做助理,參與到維權工作中來。
閻建國建議,以農業產業化、知識產權推動農產品品牌建設、律師向政府和人大提供立法建議、對用人單位加強普法教育、律師積極參與農村法律糾紛調解、加強調研借鑒國外經驗的方式,推動維護農民工權益工作。
梁智認為,農民工問題多出現在勞動過程中,主要涉及農民工與用人單位之間的矛盾,因此應當注重由勞動法來調整農民工法律問題,并維護農民工的權益。
葉靜漪認為,目前農民工主要存在缺乏職業安全、衛生安全,工資過低,勞動時間過長,缺乏必要職業培訓,生活狀況差等問題。原因主要是勞動保障立法滯后,執法不嚴,工會作用缺失,城市普遍存在歧視農民工的情況等。建議通過,提高政府執法部門的人員素質,健全機構,降低農民工維權的司法救濟成本,依靠工會,健全工會作用等對策來解決。
王敏認為,要大力推動工會建設,農民工問題包括在工會體系之內,加強工會維權力度,推進用人單位職代會建設。工會的具體措施是,1、指導農民工與用人單位簽署有效勞動合同;2、督促用人單位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3、加強農民工勞動保護和職業培訓;4、加強執法檢查;5、加強為農民工提供法律援助;6、關心農民工日常生活;7、評選優秀維權律師等。
莫慧蘭認為,在美國,公益律師的概念已經深入人心,大約100年前美國就有了律師從事公益訴訟的理論與實踐。20世紀30年代以后,在刑事訴訟中,美國政府開始聘用專職的律師為窮人等弱勢群體辯護。對于中國而言,公益律師的概念還是剛剛被提出來,中國律師業可以借鑒美國近百年來的經驗,為更好地維護中國農民工的權益做出自己的貢獻。
石家莊律師代表齊明亮認為,石家莊成立了專門的農民工維權工作站,有專門律師為農民工維權工作,效果很好。市委書記專程視察了該工作站,并對工作站的作用給予了肯定。
安徽律師代表劉建華認為,安徽成立了農民工法律服務團,采用固定機構,流動人員的方式,在人員上有專門工作人員,有核心服務人員,也有外圍志愿人員為農民工服務。安徽還準備成立非贏利的律師事務所,重點解決農民工維權問題。但是他認為,在實踐中也應當看到律師的作用是有限的,還要依靠其他政府部門和社會組織的共同努力,才能較好地解決農民工問題;同時在工作中還要避免兩大誤區,即政府認為律師為農民工維權是一種義務和任務,農民工認為成立的農民工法律工作站是法定機構,對律師的期望過高。
寧夏律師代表盧志斌認為,寧夏采用由省司法廳法律援助中心下設農民工工作站的工作方式。工作站由律師事務所安排工作場所,設備和人員。律師輪流值班,并公布維權電話。他建議以后可以考慮設專門的公益律師崗位,提高辦案律師的補助標準,政府給予政策和資金支持,以推動這項工作。
上海律協法律援助與社區服務研究會副主任岳文輝在會上作了發言。他介紹說,上海有近500萬左右的外來打工者,其中絕大多數是農民工。上海律協組織了500多人的專門的法律援助志愿團,重點為農民工等弱勢群體提供法律上的幫助。去年,上海律協成立了法律援助與社區服務研究會,主要從事法律援助與社區法律服務方面的研究與實踐,該研究會還與市法律援助中心緊密合作,建立了固定的例會制度。今年,研究會接受了上海市法律援助中心的邀請,參與了司法部指定由上海市法律援助中心負責的《法律援助服務人員行為規范》的起草工作,并已順利完成近萬字的規范起草工作,得到了司法部和上海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好評;為完成《上海市法律援助現狀及發展研究報告》,掌握上海市弱勢群體維權工作的第一手資料,法律援助與社區服務研究會在上海市法律援助中心的配合下,分別完成了對盧灣區法律援助中心、閔行區法律援助中心、黃浦區法律援助中心的調研工作。今年,有關社區法律服務方面的研究課題也已經立項,將在調研的基礎上完成課題報告。關于農民工維權的問題,上海市律師協會將在吸收各省市經驗的基礎上,開展調研,適時和相關部門召開研討會,進一步推動這項工作。
會上,與會代表就全國律協與地方律協合作,在各級司法行政機關的支持下,力爭用兩年時間,在所有省、自治區、直轄市至少建立一家農民工維權律師服務機構,進而探索建立由公益律師為中堅力量、覆蓋廣泛的農民工維權律師志愿者網絡;并以此為契機,整合律師公益活動,搭建律師公益平臺,建設我國公益律師隊伍的問題上達成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