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市政府法制辦對《上海市社區公共文化服務若干規定(草案)》(以下簡稱《草案》)征詢修改意見的要求,市律協行政法、建設工程業務研究委員會組織征詢了委員意見后完成書面修改意見,并于4月23日由市律協提交市政府法制辦。
修改意見共計14條,涉及《草案》的“含義”、“原則”、“經費保障”、“社區公共文化設施的設置”、“社區公共文化設施的設計要求”“、“社區文化活動的運營單位”、“鼓勵捐贈資助和內部設施開放”和“法律責任”等條文。
公義所于丹璐律師、中茂所鞠恒律師、金茂凱德所姚敏律師、恒泰所龔英律師、正達所吳旅燕律師、海匯所鄭春杰律師和阮露魯所阮露魯律師主要參與了此次修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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