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31日下午,上海律協勞動與社會保障業務研究委員會主辦,委員會集體關系與民主管理組、上海融孚律師事務所勞動人事研究委員會聯合承辦了主題為“《民法典》隱私權與個人信息‘二元化’界分對勞動用工的影響”的線上線下沙龍活動。上海市律師協會勞動與社會保障業務研究委員會和上海融孚律師事務所30余名律師參加了本次沙龍。
本次沙龍的背景是,2020年5月28日公民權利保障之法《民法典》頒布,《民法典》第四編“人格權編”,將隱私權和個人信息保護納入其中,獨立成章,對隱私權和個人信息保護做出了具體明確的規定,擴大了個人信息的保護范圍和手段,這種“二元化”界分與過去勞動法領域以隱私權保護個人信息的“一元化”司法實踐形成鮮明對比。事實上,隱私權和個人信息由“一元化”到“二元化”的界分始于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總則》,但因其規定過于原則,并未對用人單位用工管理產生明顯影響。當前,個人信息泄露已經成為用人單位勞動用工管理的新風險點。本次沙龍力求通過對隱私權和個人信息“二元化”界分問題的分析,引起用人單位對勞動者個人信息保護的重視。
上海融孚律師事務所的合伙人李淑芹律師做了主題發言,包括隱私權和個人信息的由來與立法演變、隱私權與個人信息權的區別與交叉、司法實踐由“一元化”向“二元化”轉變及對用人單位勞動用工的影響、是隱私權和個人信息界分對企業用工管理的深刻影響及企業降低風險的舉措、強化隱私權和個人信息保護對互聯網平臺企業的重大意義。
在自由討論環節,徐曉青律師、潘錚律師、崔小曉律師、朱素寶律師、宋玲娣律師、孫泳律師、夏利群律師、陸敬波律師、石先廣律師先后就隱私權和個人信息保護發表了觀點和看法。有關到個人信息數據的跨境保護、用人單位知情權與勞動者隱私權、個人信息保護的平衡等問題討論熱烈,思想火花碰撞,將沙龍討論推向高潮。
最后,陸敬波主任和石先廣律師先后做了總結發言。陸律師主任提到,隱私權和個人信息保護在私密信息方面存在交叉,企業在招聘中、勞動合同履行中、解除后均會涉及到隱私權和個人信息保護的問題,用人單位應從各個環節提高風險意識。石先廣律師提到,在用工過程中,勞動者的人格權與相關信息披露的義務存在沖突,用人單位需始終注意兩者的平衡問題,且用人單位被法院認定違法解除的,勞動者就此提起人格權侵權之訴的糾紛將會越來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