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年 3 月 22 日,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公開發布《非金融企業綠色債務融資工具業務指引》(以下簡稱《指引》)。
《指引》的亮點主要體現在五個方面:
(1)首次明確企業在發行綠色債務融資工具時,應在注冊文件中所披露的綠色項目具體信息;
(2)首次提出鼓勵第三方認證機構在評估結論中披露債務融資工具的綠色程度,對評估認證機構及其從業人員提出更詳細要求;
(3)首次明確綠色債務融資工具可納入綠色金融債券募集資金的投資范圍;同時鼓勵養老基金、保險資金等各類資金投資綠色債務融資工具;
(4)為綠色債務融資工具的注冊評議開辟綠色通道,并對其注冊通知書進行統一標示;
(5)增加了M.16表(綠色債務融資工具信息披露表)和GP表(綠色評估報告信息披露表)兩個配套表格體系,信息披露要求更完備。
未來綠色債務融資工具值得關注的后續發展,將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綠色債務融資工具結構創新,產品將更加豐富;(2)第三方評估認證行業將進入規范化發展時期;(3)綠色投資者群體將進一步發展壯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