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市人大法工委征詢《上海市水資源管理若干規定(草案)》修改意見,市律協經由行政法業務研究委員會和能源資源與環境業務研究委員會組織研究、征集委員修改意見并詳細闡述修改理由,并由市律協于8月17日書面反饋市人大法工委。
此次修改涉及條文眾多、意見闡述詳盡,形成定稿的《上海市政府采購實施辦法(草案)》修改意見共十六條,2300余字。
市律協 能源資源與環境業務研究委員會主任吳榮良、行政法業務研究委員會委員阮露魯、潘杰、李明、周偉、吳小樂、徐杰 等律師主要參加了修改討論并提出了修改意見。
此次修改涉及條文眾多、意見闡述詳盡,形成定稿的《上海市政府采購實施辦法(草案)》修改意見共十六條,2300余字。
市律協 能源資源與環境業務研究委員會主任吳榮良、行政法業務研究委員會委員阮露魯、潘杰、李明、周偉、吳小樂、徐杰 等律師主要參加了修改討論并提出了修改意見。





滬公網安備 31010402007129號